海上鯨喜! 罕見大翅鯨連續3年花蓮見-中央社

  • 2019-03-18
 【本報訊】根據中央社報導,空氣污染防制法去年修正,將罰鍰上限由新台幣100萬提升至2000萬元,環保署18日預告相關裁罰準則修正草案,將違規情節重大者增列為應處罰鍰計算公式的因子之一。
 空氣污染防制法去年8月1日修正公布,為了遏阻不法,將罰鍰上限大幅提高,由100萬元提高至2000萬元,同時也調降部分條文罰鍰下限以符合比例原則,包含露天燃燒行為罰鍰下限從5000元調降至1200元等。
 為了修正相關裁罰準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8日預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修正草案,除了將按日連續處罰規定修正為按次處罰外,也將空污法第96條第1項各款所稱違規情節重大者,增列為應處罰鍰計算公式的因子之一,予以加重處分。
 環保署強調,處罰只是手段而非目的,民眾希望快速改善空氣品質,所以對於違規者給予處分有其必要,而且違反空污法規定的罰則很重,包含刑罰及行政罰,除了罰鍰外,若還有不法利得,目前也正在修法將予以追繳,希望大眾依規定做好空氣污染防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