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劇神器侵犯著作權! 修法將判2年或罰50萬--TVBS

  • 2019-04-17
 2019/4/17上午9:08(TVBS新聞報導)立法院16日三讀通過,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只要是販售,或協助裝設所謂的追劇神器,也就是違法機上盒,提供沒有授權的影音等內容,已造成台灣影視產業蒙受重大損失,最高將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罰金50萬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