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根據中央社報導,台北市政府29日公布食品安全通報原則,若業者收到國內外衛生主管機關發布食品下架回收資訊,或異常客訴超出自主監控值等,須在24小時內通報、48小時內下架,5月實施。
衛生局長黃世傑表示,召集食品業者、公協會及法律專家後,決定以「通報原則SOP」明確定義食品不安全訊息來源,並率全國之先公布。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王明理說明,過去沒有白紙黑字寫清楚何謂「食品不安全」,這次公告的食安通報原則以「科學實證」及「異常客訴超過監控值」2大類。
她說,「科學實證」即國內外主管機關發布食品下架回收資訊,「異常客訴超過監控值」為市售食品負責廠商自主檢驗出違反公告標準及異常客訴量超出自主監控值。
率全國之先 北市食安通報原則5月上路-中央社
- 2019-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