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大類危險物品透過郵局寄送最高罰10萬元-今周刊

  • 2019-11-13
 【本報訊】根據今周刊報導,平時到郵局寄送包裹時,你都會寄什麼呢?根據郵局規定,有9大類禁止寄送的危險物品,其中包含防蚊液、香水、化妝水等,如果不小心違規,小心最高挨罰10萬元。
 交通部修正《郵件處理規則》,即起,若以空運或海運寄送包裹,卻被海關查獲有違禁品,造成郵局損害,郵局可向寄件人求償,不僅如此,若寄送數件包裹未密封或包成一件,郵局也不會受理寄送。
 而據郵局官網公布,禁止寄送的違禁品共分為9大類:
 1、爆炸物:各類槍械彈藥、煙火/爆竹、照明彈等。
 2、壓縮的、液化的或受壓溶解的氣體:防身噴霧器、防蚊液、噴漆、髮膠、潛水用氧氣瓶等各類噴劑。
 3、易燃液體:香水、化妝水、黏著劑、汽柴油等燃料油、油漆等。
 4、易燃固體,自然物質與水反應物質:火柴、點火器、打火機等。
 5、氧化物質及有機過氧化物:漂白劑、工業用雙氧水等。
 6、毒性物質及感染性物質:殺蟲劑、除草劑、活性濾過性病毒等。
 7、放射性物料:釔-90、銦-111、碘-123、放射性廢棄物等。
 8、腐蝕性物料:強酸、強鹼、水銀、鉛酸電池等。
 9、其他危險物品:磁化物(磁鐵)、鋰電池、刀劍棍棒等。
 若空運上述危險物品,可依法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不過,立案機構以特殊方法封裝互寄之易壞生物學物料,經相關主管機關核發運輸憑照者,不受禁運限制,鴉片、嗎啡及部分麻醉物品,經相關主管機關核發運輸憑照或司法機關、司法警察機關備文證明係供訴訟證據之用,並作保價或報值包裹在國內互寄,或作保價包裹寄往國外供醫藥或科學之用,經寄達國准許者,也不受禁運限制。
 此外,郵寄法定紙幣、硬幣、金銀條塊、金銀器具、寶石珍飾等貴重物品,則以法令許可者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