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01(聯合報記者周志豪/台北即時報導)台灣地區地狹人稠,垃圾處理問題一直是國內重要環保議題。但立院預算中心調查發現,目前全國營運中垃圾掩埋場剩餘掩埋容量不到設計容量的一成,容量瀕臨上限;但有34處堪用卻被停用或未使用,無法發揮既定功能,影響垃圾處理效益。
立院預算中心要求,環保署應督促地方政府全面體檢現有垃圾掩埋場,讓閒置設施活化,提升設置垃圾掩埋場經費運用效益。
我國共有385處垃圾掩埋場,總面積達1560.15公頃,其中扣除復育的204處、封閉的79處,實際營運中有68處,另有32處尚有掩埋容量但經地方政府評估後暫時停用,金門大洋與南投集集等2處區域性衛生掩埋場因民眾抗議,蓋好未使用。
其中32處尚有掩埋容量但經地方政府評估後暫時停用的掩埋場,多由地方政府視轄區內垃圾處理現況調度用途,目前多作為垃圾轉運、暫置或緊急應變場所。
營運中68處垃圾掩埋場的剩餘可掩埋容積為324萬2967立方公尺,僅占設計總掩埋量3276萬7115立方公尺的9.9%。其中有15處掩埋場也已飽和無剩餘容量,等於68處營運中掩埋場僅有53處真正還能使用。
15處已飽和無剩餘容量垃圾掩埋場分別為高雄市路竹、旗山區,宜蘭縣蘇澳鎮,苗栗縣竹南鎮、雲林縣東勢、崙背、二崙鄉與土庫、斗南鎮,嘉義縣新港鄉、大林鎮,台東縣台東市、關山鎮與鹿野、卑南鄉等。
除此之外,花蓮縣富里鄉垃圾掩埋場剩餘可嚴埋容積也僅剩51立方公尺、金門縣金城鎮垃圾掩埋場剩餘可掩埋容積僅250立方公尺、苗栗縣獅潭鄉垃圾掩埋場僅剩425立方公尺與台東縣池上鄉垃圾掩埋場剩餘955立方公尺容量,空間也都亮紅燈。
34座垃圾掩埋場遭停用 國內掩埋場總容量剩不到一成--聯合報
- 2020-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