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鬧區路段將採自動偵測執法 3月起開單--聯合報

  • 2020-01-19
 2020/01/14(聯合報記者蔡家蓁/金門即時報導)科技日新月異,警察執法也變聰明了! 位在金城車站旁的金城郵局前至農會附近與金城西南門里公所前公車停靠區,是城區的重要路段,但卻經常發現有車主貪圖方便,胡亂停車,造成並排停車及交通打結現象層出不窮。金門縣警局今天表示,將採用「違規停車自動偵測執法系統」自即日起至2月15日止為宣導期程,預計3月1日起正式採用科技執法,並依法開單告發。
 警方表示,金城車站旁的金城郵局前至農會的巿區道路狹小,往來交通頻繁,時見有不少汽(機)車車主,為了貪圖一時洽公或購物方便,經常將車子停在禁止臨時停止線(俗稱紅線)內,造成並排停車及交通打結現象層出不窮。另外,金城西南門里公所前公車停靠區(站牌),為城區往來民眾及金中學生搭公車族群的熱區所在,然因周邊飲食餐廳林立,部分饕客貪享就地停車之便,時見公車停靠區內違停多時未即刻駛離,造成公車無法貼近停靠窘態,搭車乘客及用路民眾,頻傳警方取締不力的抱怨聲。
 為根絕違停亂象,減少警力耗費,縣警局向交通部申請經費補助建置「違規停車自動偵測執法系統」,這項執法設備使用雷射偵測及車牌辨識系統,24小時自動偵測違規停車,系統將自動蒐證違規車輛影像並傳送逕行舉發系統,以減少人力作業。目前設置完成及驗收完竣,自即日起至2月15日止為擴大實施宣導期,2月16日起至當月底展開為期半個月的勸導期以後,預計於3月1日起正式施行執法,將取代傳統警力站崗防止違規,對交通秩序應有良好效益,未來並視成效擴大至金門各違規停車嚴重路段辦理。
 縣警局表示,不論是紅線還是公車停靠區內,只要有停車行為就已經違規,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相關規定,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或駕駛人於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停車,停止時間逾3分鐘,且未能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即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千2百元以下罰鍰。
 縣警察局強調,科技執法的主要目的在於減少交通事故、提升公共運輸之安全並改變駕駛人的違規行為,希望駕駛朋友能遵守道路交通規範,少一次違規,省一次荷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