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業紓困優先辦理3項 受理申請--中央社

  • 2020-02-27
 2020/02/27(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報導)新冠肺炎疫情蔓延, 重創旅遊市場,交通部完成紓困法制作業,觀光局宣布27日會完成公告程序並受理業者申請,優先辦理3項共約新台幣12億元的紓困措施。
 觀光局指出,優先辦理的3項紓困措施,包括:配合防疫提早離境的中國大陸旅遊團損失、出入境團取消的補助、旅行社接待來台修學觀光團及郵輪補貼。
 觀光局表示,27日就會完成紓困措施公告程序並受理業者申請,呼籲業者備妥相關文件及誠信自律,觀光局將儘速辦理。
 觀光局也委託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在北、中、南、東部分別辦理有關紓困及振興措施的旅行業者說明會,觀光局也將免費提供所屬台北旅服中心及高雄旅服中心,供各旅行業公協會使用。
 全聯會與全台旅行業公協會代表,日前向觀光局提出因應新冠肺炎紓困及振興建言,觀光局除承諾紓困, 也同意補貼旅遊業人才培訓、爭取擴大觀光產業融資。
 交通部26日也公告「交通部協助受重大疫情影響觀光相關產業轉型培訓實施要點」,提出申請的旅遊相關公協會,補助金額每次最高300萬元,旅遊相關從業人員參加培訓,每人每月最多可獲補助1萬8960元,為期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