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1摘要(中時記者張孝義/報導)違反新冠肺炎防疫措施出現首件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裁罰案,連江縣衛生局移送違反《傳染疫防制法》規定「趴趴走」被裁罰10萬元的中年陸籍配偶,經執行人員視訊約詢,發現這名陸配屬名下無財產弱勢,而且坦承犯錯,准予分50期每期2000元繳付。
行政執行署表示,這件強制執行案的當事人是馬祖陸配,在經由小三通自大陸返回後,未依規定居家檢疫,為了找工作離開檢疫處所,被裁罰10萬元。
行政執行署表示,自2月27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升為一級開始起,統計到3月10日,各地衛生機關裁罰案件達177件,金額總共696萬8000元,其中自行繳納的有27件,合計56萬元。
至於,假訊息部分,因《傳染疫防制法》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都是刑事責任,因此移送檢察機關,並沒有移送行政執行。法務部引用調查局統計,目前假訊息共有688件情資,其中68件立案偵辦,移送檢察機關有22件。
防疫首件行政執行 馬祖陸配裁罰10萬准分期繳付--中時
- 2020-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