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禁止跟蹤騷擾 8類行為最重可判5年徒刑--中央社

  • 2021-11-21
 2021/11/20(中央社報導)立法院會19日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明定跟蹤騷擾有8種樣態,包括盯哨、要求約會、網路騷擾等都納入規範,且行為須與性或性別有關,足以影響受害者日常生活,違反者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若持凶器、危險物品進行跟騷行為,或違反保護令,經法官認定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認定會反覆實行之虞,而有羈押必要者,可以進行預防性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