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竿鄉災害防救會報正式成立

  • 2003-06-12
【本報訊】北竿鄉災害防救會報十二日正式成立,同時審核通過北竿鄉地區災害防救計劃,會報之成立是健全鄉災害防救體系、落實災害防救業務之執行、強化地區防災措施、提昇災害應變能力,進而保障鄉民生命財產安全。 在中央災害防救法通過之後,北竿鄉依據災害防救法第十條、連江縣地區災害防救計劃,成立北竿災害防救會報。十二日下午三時,由北竿鄉公所召集消防分隊、警察所、義消大隊、一九三旅、岸巡中隊、衛生所、北竿供水站、發電廠、中華電信北竿營運處、北竿輔助站、農會北竿分會、白沙港務處、鄉公所民政、財經課等單位召開九十二年災害防救會報,由鄉長王朝生主持,與會人士就鄉公所所提北竿鄉地區災害防計劃內容進行逐項討論,同時確認各單位在災害發生時應扮演何種角色,以及各單位在指揮中心運作時如何配合指揮,期使救災效率發揮功能等。 防災會報中也通過北竿鄉地區災害防救計劃草案,根據本草案,由鄉長擔任會報召集人,民政課長為副召集人,下設多位委員,由北竿各機關首長擔任之。第一應變中心設於北竿消防分隊,第二應變中心為北竿鄉公所,一旦災害發生,應變中心就依法成立並開始運作。北竿鄉地區災害防救計劃在報請縣府核備後實施,未來救災時有關人力、資源調配也取得法源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