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港火災 消防局提出說明(10/15/19:00)

  • 2003-10-15
【本報訊】連江縣消防局昨天發布消息,針對十五日凌晨三時三十分馬港發生火災一事,提出說明及人員調度過程,其全文如下: 十五日凌晨於南竿鄉馬祖村光武街七十二號發生重大火警,一共造成四人罹難,本局深表遺憾,火災現場已由檢察官會同刑事及消防鑑識人員勘查並依司法程序處理中。 本次火災報案時間:四時二十五分、起火地點馬祖南竿鄉馬祖村七十二號、到達時間:四時三十五分、控制時間:五時二十八分、撲滅時間:六時五十五分。 據屋主林文忠在火災初步調查時陳述,十月十五日凌晨三時三十分起床,在二樓打電腦,聽到樓下不知室內還是屋外有「批批叭叭」的聲響,他以為是摩托車聲音,不以為意。四時二十分許,一樓發生火災,發現時己黑煙密佈,由一樓向上沖,由於火煙太大,他無法上三樓,林文忠即在二樓後門喊到三樓,呼叫其太太及媳婦起床,經其太太回應後,他即前往西區派出所請求警察協助。 消防局表示,此次火災造成二大人、二小孩死亡,財物損失正統計中,火災現場一至三樓全毀,並波及至兩側鄰居;亦請求內政部消防署派遣火災鑑定專家一行三人搭十時十分班機,至本縣支援火災調查,目前消防局火災調查人員仍在現場勘查及復原動作,研判火災原因及起火處。 此次火災除特別感謝第一位報案之義消同仁李銀弟先生先期報案,以利本局第一時間趕往現場搶救外,亦感謝陸續打至本局報案之民眾。 本局除保留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二名值班人員,負責聯繫通報調度其相關單位前往協助搶救外,第一波亦出動所有在局人員(有建制人員三名,替代役役男六人共計九人),並同時調度本局指揮中心及在南竿地區之建制人員與義消人員趕往現場支援。 除本局人員及義消人員外,現場協助搶救之民眾及相關單位人員不計其數,亦對參與本次協助搶救之國軍化兵連、機場消防隊、自來水廠、電力公司、警察局及參與之鄉親深表感謝之意。 本局就搶救本次火災經過過程提出說明如後︰ 一、有關外傳三時三十分即向本局報案乙節;在本局報案紀錄中第一位報案人,係馬祖村義消李銀弟於四時二十五分,撥打一一九向本局指揮中心報案(有報案通聯錄音紀錄可查證)。 二、本局接獲報案並同步派遣南竿分隊消防車輛前往搶救,派遣車輛及人員如下: 第一波前往現場人員於四時三十二分左右到達: 1、指揮車(由局長徐文明駕駛) 2、11消防車(由分隊長陳玉誠駕駛,替代役役男黃華城及王俊民隨車) 3、12消防車(由替代役役男許原彰駕駛,替代役役男卓訓竹及鄭志城隨車) 4、13消防車(由總值日官本局課員陳其忠駕駛) 5、91救護車(由替代役役男張新徳駕駛) 第二波前往現場支援人員於四時三十五分左右到達: 1、本局秘書曹典鈺自行駕車前往 2、16幫浦車(由本局指揮中心小隊長陳正聲駕駛) 3、92救護車(由本局指揮中心替代役役男王勝弘駕駛,替代役役男周展偉、陳奮立、許謙涵、許玉舟隨車) 4、本局指揮中心隊員曹立偉自行駕車前往 三、本局指揮中心通報各單位時間順序如後: 1、四時三十一分通知電力公司陳燕青前往現場協助斷電。 2、四時三十二分通知自來水廠林怡傑加壓供應消 防栓水源。 3、四時三十三分通知化兵連邱創國派遣消防車支 援。 4、四時三十四分通報縣府值日官室警員歐三貴。 5、四時四十二分通報縣警局勤務指揮中心執勤員陶金強協助現場交通警戒。 四、本局人員抵達現場時立即佈線搶救,但火勢已延燒至天花板,此時一樓已陷入全面燃燒,且該建築物之配置為狹長形原本於搶救時即不易深入,加上室內不斷有掉落物及不斷向外竄出之濃煙,濃煙加上大火之高溫,使本局第一線搶救人員即使背負有空氣呼吸器亦無法向後方火源靠近加以撲滅,此時樓梯口處亦不斷有黑色之濃煙向下蔓延,由此可知二、三樓已完全充滿高熱之濃煙,火勢已由一樓天花板向上延燒至其他樓層,此時本局第一線搶救人員亦想要經由一樓樓梯向二樓攻擊,但於一樓樓梯口處亦不斷有掉落物掉落,在無法經由樓梯口向上攻擊且火勢有逐漸向上擴大延燒之趨勢,本局即架設雙節梯並利用火斧將二樓之窗戶破壞,由該處向二樓內射水降溫,同時亦將水線佈至隔壁棟樓頂向三樓內射水降溫,以避免火勢之擴大延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