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地政務徵收地 國防部:後續得辦理移撥或移交國產署接管,依法辦理--中央社

  • 2013-01-22
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

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

01/21/13 21:48:02(記者陳培煌台北21日電)
國防部今天說,金門戰地政務實施期間徵收民地,依法不得由軍方擅自處分,後續得辦理移撥或移交國產署接管,一切依法辦理。
監察委員劉玉山表示,金門在戰地政務終止後,有許多民地遭軍方占用,行政院應儘速徹底解決,將土地一律發還給地主。
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晚間受訪時說,民眾陳情購回被徵收土地不符「離島建設條例」第9條申購要件,軍備局將管制辦理後續土地移撥或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接管作業。
另外,他指出,軍備局目前正辦理金馬地區「國軍土地整體運用規劃檢討」作業,將管制於6月底前完成檢討核定,要求金門防區減少使用民地,經檢討後若有
運用計畫民地,將逐年編列預算辦理獲得或租用;沒有運用計畫民地,按法定作業程序辦理發還。10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