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足 馬祖在地祖母級「裹小腳」已不復見

  • 2013-02-14
圖為大陸福建省連江縣僅存6名小腳老太太,家中灶型跟馬祖早期一樣。(圖摘自中新社)

圖為大陸福建省連江縣僅存6名小腳老太太,家中灶型跟馬祖早期一樣。(圖摘自中新社)

◎以下摘自2008-12-10馬祖人早年的陋習/林金炎(馬祖日報)
40年代之前,馬祖乃存有多種陋習,被社會所認同默許,進而風靡,積非成是,大家也不以為忤,不辨是非,人人習以為常,有樣學樣,形成全民運動。這些陋規,包括:纏足、娶童養媳、鬧洞房、溺女、吸食鴉片。
纏足:
俗稱為「裹小腳」,是把女子的腳用布帛纏裹起來,使其變得又尖又小的一種封建陋俗,這種經過緊密纏裹導致筋骨畸形的小腳,竟被美化為「三寸金蓮」而廣受讚美。
它影響婦女站立的儀態和走路的步態,走起路來極端謹慎,身體不停地搖晃,這種以病為美之風,柳腰纖步,嬌柔可憐,弱不禁風,舉步維艱,無形是對女性精神上到肉體上禁錮的直接後果,真可用「小腳一雙,眼淚一缸」來形容。
這種陋習一直到30年代方始告終,60年代尚有幾位祖母級的婦人屬纏足的,成了島上的「至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