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工程因先天履約條件不良等因素 決標金額低於底價80%列查重點--聯合新聞網

  • 2013-02-20
2013.02.20 01:50 pm 【聯合晚報╱記者游智文/即時報導】
工程會表示,地方工程及離島建設預算編列方式均與中央工程一樣,惟依歷年施工查核結果統計,自95年迄101年,地方機關查核列甲等以上平均比率約25.3%,中央機關列甲等平均比率則為56.1%,地方工程品質水準不若中央工程理想,根究原因,係地方公共工程不當低價搶標及管理所造成。另外,離島工程因先天履約條件不良,包含人力、機具、材料短缺、施工技術不足、天候影響、優良廠商不願進駐…等,均考驗著離島工程的執行與施工品質;由去年混凝土鑽心抽驗結果發現離島地區(澎湖、金門、連江)不合格率為33.3%,遠高於全國地方機關整體不合格率11.1%,亦驗證離島工程品質不佳狀況,均應改進提升。
工程會表示,為健全公共工程品質管理體系,已從法規面、制度面及執行面,全面檢視施工履約每一環節問題,包含於抽驗過程中,發現機關與監造單位監督機制漏洞,廠商偷工減料、實驗室出假報告管理瑕疵,以及地方工程人力不足、離島工程履約品管規定不合宜與混凝土供料來源等問題,均極待解決。藉由打擊貪腐蠹蟲專案,可導正不良風氣,杜絕廠商不當低價搶標而偷工減料之僥倖心態,督促工程品質合理化,未來將不定期繼續實施。
對於決標金額低於底價80% 之異常工程,將列為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及採購稽核小組重點查察案件,防範廠商低價搶標降低品質,唯有合理的價格,才能使監造廠商及施工廠商監督與履約正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