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補助離島居民返鄉安寧 監委:不應由中央負擔--自由時報

  • 2013-04-24
2013/04/23【記者林恕暉、王秀亭、劉禹慶、吳正庭、魏怡嘉/綜合報導】
離島病危者返鄉安寧的經費,中央應否負擔補助費?監察院上週通過監委尹祚芊、錢林慧君調查報告指出,離島返鄉安寧補助應由地方政府負擔,不應動用中央國家財政或交通資源補助,但衛生署應加強離島醫療機構安寧照護措施,以符合需求。
癌末包機回金門 縣府補助引關切
根據監委調查,離島居民自九十六年至一○一年病危返鄉搭機、搭船獲得補助者有六百五十四人,其中以金門三百一十四人最多,地方補助與民眾負擔共計一億二千多萬元,其中金門就高達八千五百卅萬元。由於金門縣去年花費五十二萬五千元包機搭載一名癌症末期病患返家,金門縣議員要求衛生署應編列預算補助,引發監委關切、介入調查。
非急難救助範圍 應充實離島醫護
尹祚芊認為,離島居民病危返家嚥氣不是急難救助、人命保全,地方政府可基於地方自治補助,不應動用中央國家財政、交通資源補助;但衛生署應充實離島醫療機構的安寧照護人力,使離島居民病危時免受奔波之苦。
金門縣官員說,安寧返鄉的費用,九成是由縣府負責、一成由當事人負責;其間雖有縣議員建議由中央買單,未獲衛生署同意。澎湖縣政府衛生局長鄭鴻藝表示,包機安寧後送,一般民眾須自付十萬元、中低收入戶六萬元、低收入戶才免費。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許銘能說,安寧療護需要設有安寧病房,但離島醫院多為地區醫院,較難符合條件,因此,健保局在推動安寧療護共同照護計畫中,將給付條件放寬為一般病房即可以給付,鼓勵醫院多去發展這一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