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行政院會2日通過博弈專法「觀光賭場管理條例」,明訂一長串禁賭「黑名單」,不僅接受政府生活扶助、破產、卡債族等都不得進入賭場;還有防嗜賭條款,只要四親等以內的家屬如配偶、直系親屬等可向當局申請,任何人都可能列入禁賭名單內,不得踏進賭場。本報訊
台灣離島馬祖去年舉行「博弈公投」,通過成為台灣第一個合法的開賭地區,當地居民希望賭場可以帶動島上經濟。行政院院會2日通過博弈專法「觀光賭場管理條例」草案,就開賭地點、面積、對象等,作出規定。
多數國際賭場都會擬定一份禁賭黑名單,防止特定職業賭徒進場大撈一筆。政院版《觀光賭場管理條例》草案不僅賦予賭場可自行擬定禁賭名單,還特地把曾有詐欺、詐賭或犯罪紀錄等,列為不得進入賭場的黑名單,以維持賭場公平。
受扶助及破產者列黑名單
根據草案規定,未來博弈若設在馬祖,將由馬祖議會通過自治條例,限制當地居民進入賭場;從事博弈工作者,可不受此限。
草案也擬定一長串的禁賭名單,包括未滿20歲,或是接受政府生活扶助、破產宣告、卡債族(債清程序中)、有重大債信尚未了結、與賭場債務尚未結算、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等。《中國時報》報道,換言之,之前宣告破產的前太電董事長孫道存,倘若清算程序尚未終止,未來不得進入馬祖博弈;數十萬進入債清程序卡債族,也屬於禁入賭場的黑名單。
官員解釋,生活受扶助、破產或債清者本屬財務狀況不佳,個人從事博弈會衍生社會問題,才會限制。
至於新加坡賭場針對嗜賭的「病態賭客」擬定嚴格禁賭機制,這些條款全被寫入政院版博弈專法。不僅本人可自行向交通部申請禁入賭場,或經配偶、四親等內申請,也可以禁止有賭癮、嗜賭家人進入賭場。
賭場若放行至少罰150萬
若以四親等以內親戚,從配偶、父母、祖父母、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都列入四親等內,包括同居人,只有任何一人向交通部提出申請,嗜賭家人就會被列入黑名單,禁止踏入賭場一步。
在查核機制部分,賭客進入賭場必須出示身分證明,讓賭場查驗是否屬於禁賭黑名單,賭場出入口也要標示禁語。倘若賭場放行禁賭名單人士入內博弈,得處以150萬以上、750萬以下罰鍰。
對此,行政院長江宜樺指出,觀光賭博為台灣新生、複雜、高風險的產業,可仿效新加坡高度管制的做法。
博弈草案通過 明訂禁賭「黑名單」老婆若准 老公才能賭--星島日報
- 2013-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