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要求全國34座燈塔應速擴大提報古蹟指定保護--管碧玲國會辦公室

  • 2013-05-23
發佈時間:2013-05-22
質詢日期:2013/05/15
地點:立院
管碧玲質詢交通部航港局,鑑於燈塔為海洋國家標示領域維護海權之象徵,亦為海事商業導航之科學與歷史標誌,管碧玲指出,全國現有燈塔共34座,僅9座燈塔受文資法保護(桃園白沙岬、高雄旗後、屏東鵝鑾鼻、台東綠島、澎湖目斗嶼、西嶼、馬祖東湧、東犬、金門烏坵),其中2座為國定古蹟(西嶼、東犬)、4座為直轄市或縣定古蹟(白沙岬、旗後、東湧、烏坵),其他3座為歷史建築。
管碧玲認為,至少還有13座燈塔具高度文化資產價值,但未指定古蹟以保護。管碧玲提案要求交通部航港局應於3個月內,提報具古蹟價值者、或應變更古蹟等級之燈塔,送各所在地之縣市政府辦理文資審議,並據審議結果變更各燈塔正式名稱,並於半年內充實港務局網頁對我國各燈塔之詳實圖說介紹,以使國人瞭解我國燈塔之美、海疆領域之歷史與海事文化,發展我國海洋文化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