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評論:不要賭場在我家(謝小韞、卿敏良、洪惠冠)--蘋果日報

  • 2013-12-06
馬祖設置賭場公投過了,但賭場經營者最終目標其實是本島。資料照片

馬祖設置賭場公投過了,但賭場經營者最終目標其實是本島。資料照片

2013年12月05日
齊柏林的紀錄片《看見台灣》,讓政府部門終於看清嚴重的國土問題,以霹靂手段五路齊發,從加強執法、土石管理等措施,著手醫治受傷的土地。我們鼓掌叫好!
可是政府一方面大刀揮向戕害國土的「賊」,而另一方面卻又放手,讓台灣的根被一步步蠶食鯨吞,也就是開放觀光賭場在台灣本島落地生根!
馬祖公投通過設置觀光賭場後,行政院於今年五月向立法院提案審議「觀光賭場管理條例草案」。今天,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將進行審查四個相關提案:行政院版、陳雪生委員版、蔡正元委員版,以及陳根德委員版的「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增訂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
行政院版本是根據《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之二,僅開放離島設觀光賭場。陳雪生委員版,主要是把觀光賭場正名為「博弈遊戲場」;蔡正元委員版主要是修訂設置觀光賭場除了依《離島建設條例》之外,另增加「其他法律之規定」;陳根德委員版本則是修訂《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增訂園區設置觀光博弈活動之特別區域。簡言之,前述二個法案的配合,賭場將堂而皇之的正式引進本島桃園國際航空城。
經營者目標是本島
馬祖地區設置賭場是根據《離島建設條例》的規定,經當地公投通過,雖然支持與反對者僅相差不過三百多票,但也算是全體居民的選擇。然而,台灣本島開放設置賭場,竟可以不需要經過公投,只在立法委員的法案版本中,修正一些文字就可正式引進嗎?
行政院經建會在97年的「台灣發展觀光賭場之策略規劃報告」中就已經指出,台灣本島設置觀光賭場,對地方經濟發展可能帶來的正面效益極為有限,因為遊客主要在賭錢,對餐飲、住宿、休閒等需求較少。該報告調查有44.8%的受訪者,不贊成開放設置觀光賭場。此外,設置賭場的收益(稅收、企業獲利等),與付出社會成本(犯罪、破產、自殺、家庭問題、詐騙、政府管制等)相較,收益34元卻要付出190元的成本,淨社會成本是負156元。所以,博弈事業的發展所產生的社會成本,遠大於經濟收益。
行政院經建會的結論是:開放賭場應優先考慮離島地區,以符合社會成本極小化之目標;離島地區只有澎湖勉強有條件,馬祖位置偏僻,腹地狹小,難以發展觀光賭場。弔詭的是:澎湖公投未過,而不適合設賭場的馬祖卻過了。其實,賭場經營者的最終目標是本島,現在果然正朝此目標一步步地逼近。
表面數字掩蓋代價
我們需要全民勇敢地站出來,大聲說:不要用賭場的表面經濟數字,來掩飾龐大社會成本的付出代價!我們只要一個下一代可以乾淨成長的國土!我們不要賭場設在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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