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博弈公投敲定7月7日舉行

  • 2012-04-27
 各界高度關注的「馬祖是否要設置觀光渡假區附設觀光賭場」公民投票案,經連江縣選舉委員會出席委員們充分討論,決議將於今年7月7日舉辦。(圖/文:曹重偉)

 各界高度關注的「馬祖是否要設置觀光渡假區附設觀光賭場」公民投票案,經連江縣選舉委員會出席委員們充分討論,決議將於今年7月7日舉辦。(圖/文:曹重偉)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各界高度關注的「馬祖是否要設置觀光渡假區附設觀光賭場」公民投票案,經連江縣選舉委員會出席委員們充分討論,決議將於今年7月7日(六)舉辦,投票起、止時間為當天上午8時至下午4時,投票地點為連江縣各鄉各投開票所。
 縣選委會昨天召開第75次委員會議,由主委縣長楊綏生主持,出席委員包括陳孔官、陳其良、陳寶官、林樹清及總幹事縣府民政局長王詩乾及各組組長;會中主要討論「審查連江縣地方性公民投票第1案成立公告」、「擬具連江縣地方性公民投票案第1案工作進行程序表」、「擬具連江縣選舉委員會辦理第9屆北竿鄉白沙村村長補選工作程序進行表」3項提案。
 第1案「審查連江縣地方性公民投票第1案成立公告」,承辦組說明指出,連署案之領銜人林中超於4月9日下午送達公民投票連署人名冊計432人,已達自治條例規定之385人,經初審及各鄉戶政事務所查對名冊後,不符合規定者有15人,符合規定者有417人,仍達公民投票案連署人數標準;此案經出席委員審議後順利通過,將於今天4月27日進行正式公告。
 第2案「擬具連江縣地方性公民投票案第1案工作進行程序表」,承辦組說明指出,依規定要在4月28日之前公告,並在公告後6個月之內辦理公投,即在10月26日之前要辦理完成;縣選委會也在場列提出許多可為公民投票之日期,供與會委員討論及選擇,後經充分表達意見及多方考量,敲定今年7月7日為公投投票日;另第3案白沙村村長補選案也順利通過舉辦。
 縣選委會表示,將依據公民投票法第4條、第8條、第18條、第28條、連江縣公民投票自治條例第7條第6項規定,於今天4月27日公告連江縣地方性公民投票案第1案之投票日期、投票起、止時間、編號、主文、理由書、政府機關針對公民投票案提出之意見書、公民投票權行使範圍及方式等事項。
 連江縣公投第1案主文為「馬祖是否要設置國際觀光渡假區附設觀光賭場」,理由書述明,立法院於民國98年1月12日通過離島建設條例修正案,增訂第10條之2,條文為「開放離島設置觀光賭場,應依公民投票法先辦理地方性公民投票,其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應經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投票人數不受縣(市)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