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愛村合宜住宅造價 工務局提說明

  • 2012-05-31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馬祖仁愛村合宜住宅進度積極進行中,近日已由縣府財政局提出合宜住宅興建企劃書辦理公地釋出程序,而眾所關注的建築造價成本,縣府工務局表示,此案經由楊縣長決議以「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惟因位處山坡地,衍生出開挖整地等費用及水土保持等工項額外建築成本,故較一般平地房屋價成本要高,因未涉及土地銷售,故預估以9萬元為建築造價成本。
 縣府為解決現有住宅供給不足等問題,打造優質居住環境,落實縣政目標、社會目的及財政目的,透過建構平台,媒合土地與購屋意願者,共同興建合宜住宅,形塑縣民優質居住環境,提供民眾解決住屋需求的合理價位住宅。
 自99年5月成立推動小組,協助集合住宅相關事宜以來,歷經第1階段政策評估期,進行清水、四維等地之評估與協調,雖未能如預期評選適宜土地,但已明確勾勒出興建集合住宅之需求及課題,作為第2階段作業的基礎。然100年4月8日公告徵求集合住宅之土地,經過1.5個月仍無適宜土地,與地主洽談合建土地,因土地售價與釋出意願不高暫而作罷,若地主土地能順利整合,將採兩案並進方式辦理。
 後於今年2月20日,縣長楊綏生裁示以仁愛段147地號為基地,辦理都市計畫變更作業及有關公有土地釋出程序,此案已於2月22日函請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納入此次變更連江縣南竿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同時由財政局提出公有地釋出程序。
 縣府於5月23日召開集合式住宅推動會議,會中針對土地處分方式進行研議,所提方案包括出售、出租、設定地上權,經與會人員充分討論,主持人縣長楊綏生決議「連江縣合宜住宅」公有地釋出後續辦理方式,以「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優點是政府可保有公有資產,未涉及土地銷售價格可低於市價,且政府可只面對單一窗口,而缺點是須破除民眾有土斯有財觀念,到期地上物再使用可能性及銀行信託與貸款意願。
 工務局指出,仁愛村合宜住宅基地鄰近中興網球場,為仁愛段147地號,目前基地屬於保護區,未來計畫變更為住宅區或合宜住宅專用區,土地總面積2萬1023平方公尺,可建築面積(三級坡以下)為8000平方公尺;初步規劃建築型態依照南竿現行都市計畫「住宅區」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規定,建蔽率不得大於60%,容積率不得大於180%。初步規劃可建築之樓地板面積約為1萬4400平方公尺,以四層樓之建築形態並採雙拼獨棟一層兩戶,每戶以36坪(含公設比20%)進行初步規劃,約可興建120戶。
 至於眾所關切的建築造價成本分析,工務局指出,目前馬祖一般房屋工程造價每坪約6萬5至7萬5千元,此案因位處山坡地,衍生出開挖整地等費用及水土保持等工項額外建築成本,故經詢價營建成本約為8萬5千元,含土地費用估算,每坪單價設定約11萬5千元,尚合乎市場行情;惟此案採「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未涉及土地銷售,故評估以9萬元為建築造價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