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台灣地區酒駕肇事事件頻傳,馬祖警方也不敢掉以輕心,近期全力配合擴大臨檢及加強宣導工作,依據連江縣警察局101年度A2、A3類交通事故統計,截至昨天為止共發生17件事故,而其中有3件是酒駕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案例,分別發生於2月21日在中央大道金億營造前道路、3月31日在介壽村236號前倒車逆向,以及5月30日在福澳村至福澳嶺路段(商會旁)逆向駛入來車道;縣警局指出,凡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酒精濃度超過0.25MG/L者,將處1萬5千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及吊扣駕駛執照1年。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2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酒精濃度超過0.55MG/L者,以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處。
臺灣地區近期連續發生多起酒後駕駛嚴重肇事致人傷亡案件,引起各界的重視、關切,馬祖地區100年酒醉駕車及肇事案件有7件之多,其代價相當高,除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亦同時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觸犯刑法與行政法的罰金(鍰)加起來超過數十多萬元;該局也貼心提供「安全飲酒四原則、大夥再聚機會多」供民眾參考:
原則一:酒後不開車,小黃來代步!小黃方便又舒適,何苦酒後開車,甘冒生命之風險,徒留遺憾到終身。
原則二:喝酒不開車,親友送一程!飲酒開車別逞強,親朋好友送一程,至親友別說煩,有朝一日他來還。
原則三:酒後不開車,旅館歇一歇!酒後開車別僥倖,找家飯店歇一歇,偷得人生半日閒,清醒上路最安全。
原則四:飲酒四缺一,指定駕駛最安全!三五好友作樂多,一人不喝保清醒,平安送友安全歸,人生再聚有機會。
縣警局強調,酒後駕車將導致「害人害己」的行為,呼籲民眾「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該局將採不定時、不定點,密集規劃編排交通稽查勤務,強力執行取締酒後駕車違規違法行為,請駕駛朋友不要心存僥倖;為維護交通安全與順暢,防範意外事故發生,縣警局再次呼籲駕駛朋友平時開車不超速,酒後不開車,以確保自身及大眾生命財產安全。
馬祖酒駕大執法 截至6/28 3件依公共危險罪偵處
- 2012-06-29

臺灣地區近期連續發生多起酒後駕駛嚴重肇事致人傷亡案件,引起各界高度重視,地區警方也全力配合擴大臨檢及加強宣導工作。(圖:連江縣警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