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博弈公投通過後 四鄉共計遷入268人

  • 2012-07-26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馬祖博弈公投通過之後,坊間關於許多旅台鄉親遷回故居,或是台籍人士透過關係將戶籍遷入等傳聞不斷,甚至還有突破千人的誤傳出現;縣府對此現象至表重視,已指示民政局及各戶政事務所加強查對遷入人口,並依法撤銷、催告或開罰,以防範不實戶籍遷徙。
 有鑑於地區博弈公投7月7日通過之後,相傳設籍之縣籍民眾,將可領取若干的回饋金,致使許多在台鄉親、大陸及台籍人士等紛紛遷入;據了解,從今年7月1日始至20日止,四鄉共計遷入268人,分別是南竿143人、北竿61人、莒光50人、東引14人,雖非如外傳的破千人之多,但跟往年比起來確實有異常遷入之現象。
 縣府民政局表示,為防範不實戶籍遷徙,已指示各鄉戶政事務所依法加強查對遷入人口;民政局指出,按戶籍法第16條第1項規定,「遷出原鄉3個月以上,應為遷出登記」;同法第17條第1項規定,「由他鄉遷入3個月以上,應為遷入登記」;同法第23條規定,「戶籍登記事項自始不存在或自始無效時,應為撤銷登記」;同法第76條規定,「申請人故意為不實之申請或有關機關、學校、團體、公司、人民故意提供不實之資料者,處新台幣3千元以上9千元以下罰鍰;又按行政法院56年判字第60號判例,「遷徙係事實行為,遷徙登記自應依事實認定之」。
 民政局指出,為正確戶籍資料,以及防範103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參選人為勝選遷入人口跡象,以指示各鄉戶政事務所依戶籍法第71條規定,派員並協調管區警員配合加強查對,針對今年6月1日起遷入人口,經查未居住遷入地屬實者,即依上開規定期限(撤銷、催告、開罰)辦理;另請各戶政事務所查處案卷裝訂成冊存檔,並「查對遷徙人口處理調查表」依限期填送縣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