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各鄉受惠人次:南竿鄉23人、北竿鄉6人、莒光鄉5人、東引鄉1人,合計35人,補助經費115萬2900元。
補助標準:低收入戶身心障礙等級中度以上者補助每人每月新台幣8200元、輕度者每人每月新台幣補助4700元。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等級中度以上者補助每人每月新台幣4700元、輕度者每人每月新台幣補助3500元。
二、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補助:
各鄉受惠人次:南竿鄉1人、北竿鄉2人、莒光鄉3人、東引鄉0人,合計6人,補助經費59萬9700元。
補助標準申請條件:設籍本縣並實際居住本縣,領有身心障礙者手冊,經評估有安置於日間托育及住宿教養機構者,依障礙類別、等級、家庭經濟(符合當年度最低生活費6倍以內者)等條件補助不等金額。目前本縣有6位個案安置於台灣省,補助金額1萬至2萬元不等。
三、身心障礙者輔助器費用補助:
各鄉受惠人次:南竿鄉4人、北竿鄉3人、莒光鄉3人、東引鄉0人,合計10人,補助經費11萬800元。
補助標準:依障礙類別及補助標準表補助購買輔助器具。補助項目每人每年以2項輔具為原則,且有各補助對象資格最高補助額及最低使用年限限制。
四、身心障礙者生活津貼:
各鄉受惠人次:南竿鄉122人、北竿鄉44人、莒光鄉25人、東引鄉12人,合計201人,補助經費209萬2000元。
補助標準:設籍本縣且符合本縣身心障礙者生活津貼實施要點。極重度每月核發4000元;輕度、中度、重度每月核發3500元。
五、身心障礙者保險費補助:
參加社會保險受惠人次:勞保保費132人、健保保費110人、公保保費9人、農保保費6人,合計257人次,補助經費44萬5600元。
補助標準對象:已參加公保、勞保、農保、軍保之身心障礙者。極重度及重度身心障礙者全額補助其自付保險費,中度身心障礙者補助其自付保險費2分之1,輕度身心障礙者補助其自付保險費4分之1。
六、身心障礙者春節慰問金:
各鄉受惠人次:南竿鄉231人、北竿鄉76人、莒光鄉49人、東引鄉23人,合計379人,補助經費75萬8000元。
發放標準:為推展社會福利,落實照顧本縣身心障礙者生活需要,擇於春節前發放慰問金,期使本縣身心障礙者歡渡佳節,以表達政府關懷之意。設籍本縣身心障礙者每人發給新臺幣2000元。
七、身心障礙者轉診赴台交通及自付醫療費補助:
受惠人次:101年1月至6月底補助身心障礙者朱○○等11人次轉診赴台就醫,所需之交通費及自付額醫療補助費5萬4452元。
發放標準轉診交通費:極重度每年補助6次來回交通費、重度每年補助4次來回交通費、中度每年補助2次來回交通費、輕度每年補助1次來回交通費。醫療自付額補助最高每次補助新台幣5000元,每年最高補助新台幣30000元。
八、極重度身心障礙者送餐服務:
受惠人次(新增福利):101年4月至6月底補助身心障礙者曹○○等12人次送餐服務,計支新台幣2萬6100元。
發放標準:實際居住並設籍本縣之極重度身心障礙者為補助對象。
九、補助本縣身心障礙協會辦理各項活動經費:
受惠人次:本縣立案之身心障礙協會101年度關懷障友活動計畫提出9項活動方案,目前已執行5項活動方案,如:用愛揮灑精彩人生關懷身障活動及跨越心靈障礙關懷講座等,已辦理核銷結案的有3個活動計畫,補助經費計新台幣14萬4042元,此計畫將賡續辦理。
補助標準:積極扶助當地的身心障礙民間團體,除補助活動經費外,並協助申請人力投入服務行列,嘉惠更多身心障礙者。
十、身心障礙者於轄內乘車、船交通費補助:
受惠人次:101年1月至101年6月底補助設籍本縣身心障礙者免費搭乘車、船有3600人次受惠,計補助新台幣9萬5000元。
補助標準:身心障礙者搭乘國內公民營公共交通工具半價優待法定明文規定,另為增進身心障礙者福祉,本縣訂定要點,凡身障者於轄內乘車、船所需之交通費完全免費,另半價經費由政府編列預算補助。
101年度上半年身心障礙福利服務執行績效 /縣府民政局提供
- 2012-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