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竟瑋/南竿報導】東引地區風景特定區通盤檢討案經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土地使用管制獲得重大突破。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7日召開第785次會議,審查「變更連江縣東引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同意馬祖可另行研議制定全縣適用的自治條例,為馬祖掙脫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的綑綁,踏出關鍵一步。
縣長楊綏生7日率領工務局都計建管課長朱秀珍前往內政部營建署,參加內政部都委會第785次會議,縣府強力表達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因地制宜的訴求,希望中央在法令允許的範圍內,讓馬祖的土地分區運用更符合實際需要。
縣府工務局表示,內政部都委會專案小組通過本縣另案研議擬訂全縣適用的自治條例,未來自治條例通過後,四鄉五島都可以受到此一條例的保障。
內政部都委會第785次會議紀錄中指出,依連江縣政府列席代表補充說明,該縣因特殊之自然地形環境及發展背景,有關土地使用分區管制部分,與台灣本島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有所差異,擬另案研議擬訂全縣適用之自治條例,爰本次通盤檢討擬針對變更內容有新增之部分調整變更,餘擬續依原條文規定辦理,經小組委員充分討論,建議同意連江縣政府意見。
此次東引通盤檢討案於民國96年8月起公告徵求意見,11月舉行機關協調會,97年1月民眾座談會,98年4月辦理公開展覽,當年5月舉行說明會,7月則經縣都委會第27次會議審決,99年6月內政部都委會第1次專案小組會議,100年12月第2次專案小組會議,今年5月則舉行第3次專案小組會議,歷時6年,獲得突破性進展。
縣府工務局表示,變更連江縣東引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第3次會議審議通過,有21個變更案。
馬祖地區自民國78年起實施都市計畫,原本目的是透過土地的妥善規劃、運用,促進民眾生活品質,但因為土地使用分區與容積、建蔽率等限制,成為馬祖多違建的原因之一。南竿鄉火化場等公共建設與部分旅宿業,都曾經因為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與容積、建蔽的管制,延遲興建。未來由縣府擬訂、縣議會審查通過的自治條例仍不可牴觸上位法規及憲法,但已經為受都市計畫所限制的馬祖開了一扇窗。
東引地區風景特定區通盤檢討案 內政部審議通過
- 2012-08-09

縣長楊綏生7日率領工務局都計建管課長朱秀珍前往內政部營建署,參加都委會第785次會議,表達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因地制宜的訴求,讓馬祖的土地分區運用更符合實際需要。(圖:連江縣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