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女自衛員林秀芬車禍重傷獲賠七百餘萬元(中央社) 民國七十五、七十六年國慶閱兵,代表金馬女自衛隊接受國內、外各大媒體採訪的林秀芬,八十九年五月間與夫婿共乘機車被劉得彩駕駛自小客車撞成重傷,案經林秀芬請求損害賠償,台北地院判准劉得彩賠償新台幣七百餘萬元。 台北市議員李新於九十年六月間曾針對此重大車禍召開「馬祖之花的血淚控訴」記者會,使外界獲悉她因車禍導致骨盆腔碎裂、左腰薦椎神經叢損傷等多處重大傷害。 案經林秀芬向台北地院提起損害賠償民事訴訟,台北地院經審理後於今年三月間做出一審判決。
馬祖女自衛員林秀芬車禍重傷獲賠七百餘萬元
- 2003-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