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針對金門縣原先打算對進入金門旅客實施居家隔離措施,內政部今天強調,經行政院SARS防治及紓困委員會討論通過,對國人入出金門的防疫問題,非單一地方自治事務,屬中央政府職權,應由中央統籌指揮;因此,對金門縣後來改為C級的居家關懷,內政部也認為,應屬中央統籌指揮。 內政部指出,金門縣政府擔心入境防疫問題,行政院已於五月十六日宣佈,金門「小三通」暫停與大陸地區人員及客貨船往來,已無入境者居家隔離問題。 內政部表示,政院經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防治及紓困委員會討論通過,已函覆說明,金門縣政府打算的作為,和「政府因應和平醫院集體感染SARS疫情持續擴大採取之措施」不符。 內政部強調,對國人入出金門的防疫問題,由於涉及跨越不同地方自治團體管轄區範圍,非單一地方自治事務,應屬於中央政府職權,應由中央統籌指揮。 另外,內政部指出,另據「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中央就地方主管機關採行的防治措施,應予監督、指揮,地方並應依中央主管機關的指示辦理,以發揮整體防治效果,又實施檢查對象範圍,應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 內政部強調,經行政院SARS防治及紓困委員會指揮官確認,對入出金門人員,尚無作進一步特別管制居家隔離必要。 內政部表示,金門縣對進入金門人員要求填載個人健康相關資訊內容及就防疫工作的強調與提醒等行政指導措施,除不得逾越地方政府權限外,也應注意不得牴觸現行政府實施的居家強制隔離措施,如果有牴觸或逾越權限,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後,才能進行。 因此,內政部呼籲,金門縣政府自行採行相關防疫檢疫措施方案前,最好應考量地方政府的權責及民眾的權益,同時應注意所涉及的法律風險,配合中央主管機關的指示辦理為妥。
內政部:金門縣防疫作為應由中央統籌指揮
- 2003-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