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兩名馬祖青年張進利、陳勇壯於九十年十一月,因涉嫌走私毒品及持有槍械,被大陸福建地方人民法院判處死刑並上訴中級人民法院後,其間經馬祖縣長、立委等透過各種途徑設法營救無效,日前仍被判處死刑,地方各界深感遺憾。 據瞭解,張進利、陳勇壯兩名馬祖南竿青年,長期從事海上小額貿易,經常駕漁船進出大陸。九十年十一月三十日,兩人準備返回馬祖時,卻在黃岐被福州公安查獲毒品二十五公斤、搖頭丸二萬四千五百粒、一支美制手槍及子彈四十七發、三個彈夾,於是被關進福州看守所,收押禁見。 九十一年初,連江縣縣長陳雪生與立法委員曹原彰赴大陸協商小三通,曾向福州當局專案申請,特准在法官、邊防和台辦的陪同下,前往會見兩名嫌犯,兩人均對犯行表示悔意,並請轉告家人,他們在看守所受到良好待遇。 據了解,由於大陸對於走私毒品及槍械,量刑甚重,大多判處唯一死刑,因此曹原彰與陳雪生兩人均透過政治管道,試圖營救兩名鄉親免於極刑,其間雖傳出兩人被判「死緩」(死刑緩期執行),但經過八個月審訊後仍在去年八月初被大陸福建地方人民法院判處死刑。 張、陳二人立即向福建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其間陳雪生並去函給對岸連江縣長等大陸高層人士,家屬也聘請律師為他們爭取一線生機,經過將近一年的審理後,顯然政治運作未能生效。日前,中級人民法院仍然維持原判決。 馬祖當地民眾在得知張、陳二人再度被處死刑後,除了深應遺憾以外,許多鄉親表示,近年來馬祖民眾進出大陸頻繁,小三通正常貿易往返固然值得鼓勵,但對於輸運毒品等非法行為,兩岸都視之為重大刑事案件,誤觸法網的結果,極可能是被判極刑,地方從事兩岸貿易人士務必引以為戒。 根據大陸福建的媒體報導,福建省福州、廈門、泉州、莆田、寧德等地中級人民法院分別宣判,台灣毒犯簡中村、張進利、陳勇壯等人被判死刑。 大陸方面針對近年來兩岸的頻繁交流,所出現的毒品犯罪越來越大,福建省展開嚴格的查緝,據查,由台灣到大陸販毒的無業遊民簡中村前年二月間從台灣到廈門與黃新成 (已判刑)負責聯繫購買冰毒到台灣販賣,雙方商定由簡中村出資,黃新成負責運到台灣。黃新成把五十公斤毒品偽裝在二個音箱裏,雇車運往平潭途中被邊防機關查獲。 原籍馬祖的張進利、陳勇壯,從前年八月至十月間先後兩次到大陸購買毒品運抵台灣出售,並將所獲毒資再到大陸尋找毒源。前年十一月三十日下午,陳勇壯將裝有冰毒、搖頭丸、槍彈的三個紙箱混裝在冷凍食品中,雇用小貨車運往連江黃歧,藉兩岸小三通之便,欲裝船運往馬祖轉運台灣。車駛至連江安海路段時被截獲,大陸公安當場繳獲毒品二十五公斤、搖頭丸二萬四千五百粒、一支美制手槍及子彈四十七發、三個彈夾。 張進利、陳勇壯經過大陸司法單位二審均以走私、販賣毒品罪,走私槍械、彈藥罪被合併處死刑。
馬祖青年大陸涉嫌走私毒品仍判死刑
- 2003-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