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中國惡意搶先註冊商標 李炷烽籲正視

  • 2003-08-20
  (中央社)針對「金門高粱酒」商標獲得中國大陸工商管理局所屬商標局初審准予註冊,可望在年底取得中國大陸銷售身分,金門縣長李炷烽今天呼籲中央對於不肖台商在中國大陸惡意搶註商標問題予以重視和議處,也為台灣啤酒上「陸」開路。   金門縣營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金門高粱酒,其商標在八月七日由中國大陸商標局初步審定,准予註冊,目前排定辦理公告中,預定三個月公告期若無人提出異議,將可成為台灣第一個掛上地名在中國大陸註冊的菸酒商品。  李炷烽上午會同新黨籍立委吳成典(金門縣)、金酒公司董事長李榮文召開記者會,宣布金門高粱酒商標已經獲得中國大陸初審通過准予註冊的喜訊,並感謝大陸當局處理過程,以及呼籲中央就不法台商惡意搶註商標拿出對策。  李炷烽表示,金門高粱酒進軍中國大陸市場為重要目標,但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七日起向中國大陸申請商標註冊,三度被駁回,駁回理由之一是中國大陸商標法規定縣級行政區名稱禁止作為商標使用,所幸經過四年的努力,中國大陸當局終於認定金門高粱酒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力」的馳名商標,審定通過註冊申請。  他指出,金門高粱酒商標在中國大陸註冊發生延宕,另一原因為不肖台商惡意搶註商標,近似金酒的商標如「金門王」、「金閂」等根本沒在金門設廠,有欺瞞消費之嫌,如今「金門王」商標已經被中國大陸撤銷,但還有不肖台商蠢蠢欲動阻撓金酒註冊,甚至台灣啤酒也是受害目標之一。  李炷烽說,由於兩岸關係特殊,長久以來兩岸商標事務主管機關未能建立有效保護智慧財產權及相關資訊的交流機制,導致雙方無法就共同保護正當、合法業者的商標權益等事項緊密合作,以致讓不肖台商有可趁之機,惡意搶註商標牟取不當利益,亟待兩岸加以正視。  李炷烽呼籲中央,對於不肖台商在中國大陸的「域外不法行為」,應當予以重視,依據相關法律採取有效管理措施,嚴予議處,相信金門高粱酒商標上「陸」註冊成功,遏阻仿冒酒魚目混珠後,也將為台灣啤酒進軍中國大陸市場打開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