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福建金門監獄今年二月間發生的受刑人計劃逃獄案,金門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涉嫌收賄的監獄管理員邱王義、行賄的受刑人楊川億,均被依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提起公訴,其中,邱王義被檢方求處有期徒刑十二年的重罪,楊川億被求處有期徒刑二年。 這起案件緣起於今年一月十日,被列為治平專案對象的楊川億(二十七歲、設籍台北縣板橋市)自大陸偷渡至金門,持偽造證件由金門尚義機場通關時,遭識破逮捕,羈押於金門監獄後發生。 楊川億為圖謀脫逃,以新台幣五萬元代價賄賂監獄管理員邱王義(四十三歲、金門人),由邱利用職務之便,夾帶行動電話入監、以便策謀聯繫脫逃計劃。 楊川億於獄中計劃利用戒護外醫機會脫逃,二月十七日上午以電話連絡已經到金門伺機接應的舅舅王清淵、舅媽江素華等人,再向獄方佯稱頭痛,堅持要求戒護就醫,並施以鼓噪、捶擊鐵門等強烈抗爭手段,惟因獄所未准所請而無法得逞。 當日下午金門監獄執行查房作業,當場搜獲楊川億非法持有行動電話,經福建省調查處追查,查出管理員邱王義收賄,並會同台北縣調查站、台北縣警察局於王清淵位於板橋市住宅搜獲脫逃計劃書、附紅外線瞄準器的BERETTA制式手槍一把、子彈十發、彈匣二個、手槍滅音器一具等違禁品。 由金門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徐錫祥承辦的這起案件,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將邱王義和楊川億提起公訴,其中,檢察官以邱王義明知楊川億為槍械前科列為治平專案的重刑犯,竟貪圖私利協助脫逃,罔顧可能因而造成戒護就醫時同仁生命遭受威脅,且犯後毫無悔意,向金門地方法院具體求處有期徒刑十二年,楊川億則被求處有期徒刑二年。 此外,楊川億有關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另移併台灣板橋地方法院審理,其他被告王清淵及其妻江素華等人涉及的收藏槍械、協助脫逃等部分,則移板橋地檢署偵辦。
金門監獄受刑人計劃逃獄案 兩人被提起公訴
- 2003-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