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金門去年十一月間發生的新聞媒體負責人為敵刺探軍機案,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已作出判決,前金門晚報社發行人彭垂濱因妨害軍機治罪條例等罪,被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同案被告彭垂濱的妻子、前晚報社長兼總經理陳秀霞無罪,全案還可上訴最高法院。 彭垂濱、陳秀霞夫婦是因涉嫌利用報社做掩護,藉詞發展業務及旅遊事業,刺探、收集國防軍事機密及國防應秘密的文書,經福建省調查處監控調查,於去年十一月間移送金門高檢署,並在今年二月間被檢方提起公訴。 根據檢調調查,彭垂濱自民國八十八年起即陸續與大陸方面密切聯繫,並涉嫌利用報社為掩護,替對岸有關單位蒐集我方軍事情資,至各離島攝影,將蒐集所得照片、報紙、金門各島軍事動態等,透過漁船載運、親自交付、電子郵件等方式遞送,累計兩人接受大陸方面的資金援助達新台幣一千二百萬元,接觸對象據查是大陸廣州軍區某單位情報人員。 金門高分院合議庭作出判決,以彭垂濱刺探非職務上應知悉的軍機罪,依妨害軍機治罪條例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另又收集關於中華民國國防應秘密的文書未遂罪,依刑法判有期徒刑五個月,應執行有期徒刑十個月;同案被告陳秀霞則獲判無罪。 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這起金門戰地政務自八十一年終止後的首件妨害軍機案件,被告如不服判決,尚可上訴最高法院。 彭垂濱(六十六歲)為金門女婿,是在八十六年三月到金門創辦金門晚報社,由於市場有限,陷入賠本經營,虧損上千萬元,金門晚報已在九十一年九月一日記者節停刊。
前金門晚報發行人彭垂濱妨害軍機被判刑十月
- 2003-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