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瑪斯號官司由理律負責,環保署:目前為止看不出有不稱職表現

  • 2003-10-16
立委廖婉汝今天指出,環保署委託處理阿瑪斯號求償官司的律師事務所,剛好就是發生員工捲款卅億潛逃的理律法律事務所,而且在起訴狀中,一向號稱海商法專業的理律,竟然將法律名稱給寫錯了,在引用法條上,也有可議之處。對此,環保署表示,以後會要求文書作業盡善盡美,但是到目前為止,理律沒有不稱職的表現,所以暫時不考慮換人做做看。(李盛雯報導)環保署水保處處長鄭顯榮指出,當初找理律打官司,雖然沒有公開招標,但是依據政府採購法二十二條,依據專業需求、特殊考量、諮詢保密,採用限制性招標,至於到底是誰決定找理律,環保署說是專案小組決定的。從前年四月簽約,到去年四月,收到第一階段求償金六千一百萬,兩年下來,政府已經付了三四百萬的律師費給理律。到目前為止,看不出來理律有不稱職的地方。有關理律在民事起訴狀中,將海洋污染防治法的字寫錯,鄭顯榮認為打錯字確實要檢討,以後會要求文書作業的品質。而在引用法律部分被外界批評為捨主權而就管轄權有損國格,環保署則說信任律師判斷,事實上理律的引用對於求償有加分效果。目前阿瑪斯號官司還在就第二階段的生態經濟、觀光損失繼續求償,根據了解,索賠金額高達三點五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