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維一:兩岸民間組織可協商金融監管問題

  • 2003-11-12
  (中央社)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李維一今天在北京舉行的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大陸方面主張由兩岸民間行業組織,本著「一個國家內部事務、直接雙向、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兩岸金融監管問題進行協商,達成的「共識」、「備忘錄」經由兩岸有關方面各自確認後,即可實施。   李維一同時表示,大陸方面願意推動以CEPA的模式促進兩岸經貿關係的發展,「但目前要解決的首要問題是盡早實現兩岸全面、直接三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