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一名台灣觀光客日前到金門旅遊購買金門高粱酒,返台卻發現是台灣貨,向金門縣政府檢舉,金門縣警察局經過調查,將特產店負責人李克政、店員黃束芳、導遊謝昆原三人,依觸犯刑法詐欺罪嫌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 彰化縣溪湖鎮廖姓民眾十月二日參加金天王旅遊社觀光團到金門旅遊,慕名購買金門高粱酒,導遊謝昆原帶領到「統領金酒廣場」消費,不料回家拆封後,發現所購的一公升醰裝龍頭風獅爺陳年高粱酒,產地竟為台中縣,另二公升高粱酒為馬祖酒廠產品,他不甘受騙向金門縣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引起縣長李炷烽高度重視,指示縣警局查辦。 金門縣警察局表示,廖姓民眾曾向謝姓導遊提議前往金門酒廠參觀,並購買道地金門高粱酒,但謝某謊稱金門酒廠未對外開放參觀且未供售金門高粱酒,而金門的特產店假酒充斥,他可帶領至「統領金酒廣場」購買道地的金門高粱酒。 警方說,廖姓民眾至「統領金酒廣場」後,店員黃束芳大力推銷誤導可購買較廉價的金門高粱酒,廖姓民眾不查有他便購買,業者並表示可先下訂單,返台當天在機場領取,因領貨時酒品均已包裝完整,廖姓民眾並未拆封查驗,返台抵家後拆箱查看,才發現所買的高粱酒竟然不是金門貨。 警方調查後發現,「統領金酒廣場」負責人李克政是於九十二年三、四月間以承銷方式大量向台中縣「福佃食品公司」引進低價龍頭風獅爺酒,夾雜陳列販售,並利用與旅行業者熟識的關係,由導遊謝嫌將觀光客帶至店裡消費,並稱「該店是金門酒廠的經銷點」,誤導觀光客及混淆視聽,使被害人等信以為真,再經店員黃束芳等強力推銷,使被害人陷於錯誤而購買。 針對這起金門高粱酒魚目混珠案,金門警方調查後,將李克政、黃束芳、謝昆原三人,依刑法詐欺罪嫌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警方也呼籲菸酒業者切勿以欺騙手段牟取不當利益,消費者購買金門高粱酒應認清商標以免花錢受氣。
外地貨混充金門高粱酒 3人涉詐欺送法辦
- 2003-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