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針對日前發生的皮件廠以有毒物質提煉豬油銷售,中國大陸湖南省衛生廳表示,目前所知,每天至少有二十噸毒豬油流入長沙再轉運到中國各地,因而發出緊急通告,呼籲停用並將追回湘鄉市鑫龍皮件有限公司和新港皮件廠生產的毒豬油。 湖南衛生廳衛生法制與監督處黃姓處長向東方新報表示,媒體披露湘鄉兩家皮件廠用腐臭豬皮加工成食用豬油的消息後,省衛生廳立即組成專案小組調查,現已查明湘鄉市的鑫龍皮件公司和新港皮件廠加工製作的「精煉豬油」違反食品衛生法,產品更含致癌物質,絕對不能食用。 小組調查,生產毒豬油的鑫龍公司於三年前曾獲發衛生許可證,但隨即被省品質技術監督局以衛生條件不佳限制生產。可是,去年四月日,湘鄉市衛生局又發給衛生許可證,先後三次抽檢都認定符合標準。對此,省衛生廳要求立即收回衛生執照,並將處分湘鄉市衛生局官員。 此外,調查人員也已查明,提煉毒豬油的原料來自青島、四川、上海、山東等地,省衛生廳已函請相關衛生局再深入瞭解其生產加工過程。
每天二十噸毒豬油流入長沙轉賣中國各地
- 200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