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遣返二名服刑期滿大陸漁民

  • 2003-11-22
  (中央社)海巡署金門海巡隊今天在金門縣紅十字會見證下,於金城鎮后豐港執行遣返作業,將協助偷渡被逮、服刑期滿的大陸廈門市漁民彭嬰、彭爭取二人送出「門」。   被遣返的彭嬰、彭爭取二人,為廈門市新店鎮彭厝村漁民,他們是在今年七月十五日隨船老大彭恩情,以閩廈0四四四四0號漁船,載運農漁產品到金門古寧頭慈堤岸際兜售,返航時搭載一名台籍偷渡客,被金門海巡隊海上截獲。  經過金門司法審理,彭姓三漁民以違反國家安全法被判刑,其中,船老大彭恩情被處有期徒刑四個月、彭嬰、彭爭取各有期徒刑三個,並在金門監獄服刑。  由於彭嬰、彭爭取二人服刑期滿出獄,金門海巡隊委請金門縣紅十字會協調連繫,上午在后豐港執行遣返,由一艘來自對岸彭厝村的無船名舢舨將人接回。  彭嬰二人被強制出境時,希望被扣的漁船一併回家,但因船老人彭恩情還在服刑中,金門海巡隊僅同意等船老大服刑期滿人船一併遣返。  此外,金門岸巡總隊原本要遣返二名非法電魚被捕、服刑期滿的劉五店漁民,因連繫及準備作業不及,將在近日另行執行強制出境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