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億大掏空 金門之最

  • 2003-11-25
(中時電子報)    金門地檢署、福建省調查處今早宣布偵破金門歷年來最大宗的經濟犯罪案件,查清設籍當地的紅鵲(利運通)實業開發公司負責人陳文慶,涉嫌以名下實際總值不到5千萬元、坐落於金門鵲山段約40甲的土地做為幌子,協助台鳳集團總裁黃宗宏以3度設定抵押的方式,掏空台鳳公司的資金達59億元,從中拿取1千5百萬元佣金,陳文慶今天被金門地檢署依偽造文書、背信罪嫌提起公訴。   本案的偵破,也等於澄清10年前曾廣受各方矚目,在81年底終止戰地政務前後,由業主陳文慶先向金防部提出的「鵲山森林休閒遊憩區」,以及後來再向縣府提出申請,但一直未獲核准的「金沙鎮鵲山段都市計畫風景區土地開發案」,原來均係一樁騙局。  從中拿取1千5百萬元佣金的陳文慶(台北市人,44歲)被金門地檢署依偽造文書、背信罪嫌提起公訴;兼任台鳳公司副董事長的黃宗宏,以及台鳳公司協理兼財務經理陳明義則因涉嫌台鳳和中興銀行等弊案,另移台北地院審理。  本案的偵破得力於90年底,福建省調查處在追查金酒弊案的主嫌、前縣長陳水在之資金來源和流向時,發現台鳳公司有1百萬元流入陳的戶頭,清查結果確認只是「政治獻金」,且雙方還開立收據,但意外發覺台鳳公司與陳文慶之間,利用金門鵲山段20餘筆土地,進行實際總值與設立抵押權不成比例,十分離譜的資金往來關係。  檢調在以錢追人下,約談台鳳和陳某紅鵲(利運通)實業公司主管和會計、出納10餘人,才全面釐清真相。  全案起因於陳文慶原在金門成立紅鵲實業開發公司,陸續收購鵲山段近40萬平方公尺,約40甲的土地,84年間再更名為利運通實業開發公司。迄87年10月,台鳳集團黃宗宏因亟需彌補資金缺口,因此與陳某串通,以開發陳某鵲山段的土地做為幌子,先由陳某與第三者簽訂土地買賣契約書,並與黃某訂立土地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將鵲山段土地設定16億元的抵押權予台鳳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