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金門縣金湖鎮長李成義在擔任縣議員期間所涉的金酒公司廢水處理廠新建工程弊案,因涉嫌向廠商索得賄賂新台幣七百萬元,金門地檢署偵查終結,將他依觸犯貪污治罪條例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等罪嫌提起公訴,檢方並具體求處有期徒刑十五年重罪,所得財物應予追繳。 這起由福建省調查處移送偵辦的案件,起源於九十年三月間,金門縣政府耗資一億四千餘萬元建造的「大小金門自來水海底管線工程」,在啟用不到一年時間即發生管線上浮、斷裂,引起地方質疑工程弊端,檢調展開追查,結果追出承包工程顧問的王技工程顧問公司在金酒公司廢水處理廠新建工程也有弊案,並向民代行賄。 辦案的金門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徐錫祥在起訴書中指出,李成義於八十三年至九十年間為金門縣議員,八十四年六月間王技公司參加金酒公司廢水處理廠新建工程遴選本國技術顧問機構規劃、設計及監造的招標案,李成義基於不法的意圖向廠商索賄。 李成義是先向王技公司負責人周淑永要求得標後必須支付規劃設計監造費的三分之一作為佣金,再以安排評審委員等手法讓王技公司得標,收受一百萬元賄賂。 其後,李成義獲悉周淑永有意以本身所有的仁美工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再參加工程標的投標,遂以維護工程預算編列、擺平議員等名目,要求以得標工程款之一成扣除零頭(即八百萬元)作為佣金,獲得周淑永的同意,隨即安排以陪標手法參與投標,終由仁美公司以八千五百八十五萬元得標,而李成義實際收受六百萬元賄賂,另二百萬元還未收取。 檢察官徐錫祥以李成義所為係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刑法背信罪嫌提起公訴,並以李成義身為民意代表,不思造福鄉民,竟利用其身分向廠商賄賂,危害官箴,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等情狀,向金門地方法院要求從重量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追繳所得財物。 至於行賄的王技公司、仁美公司負責人周淑永、及承攬大小金門自來水海底管線工程華盛營造公司負責人蘇成達等九人,在工程弊案所涉刑法背信罪嫌,檢方另案偵結,以他們坦承行賄,配合調查良好,作出緩起訴處分,分別處以二百萬元至十萬元不等的處分金,而予以一年至三年的緩起訴處分。921126
金酒公司工程弊案 李成義遭求處15年
- 2003-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