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中國大陸國家藥監局為遏止假藥及漫天要價歪風,要求各藥店、醫藥批發業若欲繼續經營,明年底前必須通過GSP(良好示供應範)認證。截至目前,北京市一千五百多家藥品零售及連鎖企業完成認證者僅六百四十四家。 北京晨報報導,「北京醫藥企業GSP 認證及物流管理經驗交流會」今天會議說明,根據國家藥監局規定,明年三月三十一日和十二月三十一日分別是醫藥批發企業和醫藥零售企業GSP達標認證的最後期限;未通過認證者,將被取消經營資格。 中國醫藥商業協會副會長朱長浩估計,明年審核結果,認證通過率不會超過百分之五十。
中國大陸規定明年底前須通過GSP才准賣藥
- 2003-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