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問題 兩岸大石頭

  • 2003-12-15
(中時電子報)   「永和豆漿」和「譚魚頭」都是海峽兩岸響噹噹的飲食品牌,但異地而處卻都碰上大問題,那就是商標認定和註冊。   因為餐飲商機可期,因此兩岸食品餐飲商標被他人搶註行為頗為常見。例如國內老牌食品業「新東陽」、「掬水軒」、「味丹」、「黑松」等商標,早年都曾被本尊以外的大陸、香港或台灣的企業搶先註冊。  商標被搶註的情形不只發生在大陸,台灣亦所在多見。根據經濟部智財局的統計,知名餐館包括全聚德、東來順,甚至到最新的譚魚頭,都有台灣業者搶先登錄,而且搶註的範圍,除了餐飲服務本業外,連飲料等上百項食品商標一併登錄。  智財局商標組表示,對於商標被搶註的情形,過去兩岸都少有處理的經驗,因此常造成被搶註的業者耗費大量時間和精力,卻始終要不回「正字標記」的局面。但這兩年因為相互交流產生共識,兩岸已出現一套處理原則,那就是只要被搶註的業者,能夠提出被搶註商標的擁有證明和馳名程度,多半都能物歸原主。  舉例來說,像大陸著名的娃哈哈飲料系列,就被國內知名的食品商大裕公司搶註,最後娃哈哈跨海來打官司,智財局就依據娃哈哈提出的證據,把商標權判還給該公司。  不過除了搶註,兩岸餐飲服務業最頭痛的還是兩岸在商標法的差異,使得部份業者的商標無法受到有效的法律保障。精研大陸商標法的勤業專利商標事務所所長賴文平說,有些台商會利用大陸對台灣消費習慣並不了解的特點,將一些在台灣已成為通用或描述性的文字在大陸申請註冊,例如「沙士」飲料、「台塑」牛排、「永和」豆漿等企圖闖關,但大陸主管當局最後會參考台灣司法的判決或行政處分作為其裁決的依據。  賴文平表示,大陸商標法亦規定,商標文字如果具有誇大宣傳並帶有欺騙性也會拒絕註冊,因此像台灣習以為常的「頂好」、「頂呱呱」、「味王」、「味全」都曾被大陸有關單位,以「言過其實」為由打過回票。此外如果商標牽涉到地名,大陸商標局也會不准註冊,例如之前的「台灣啤酒」,就是因為登陸後被大陸當局以地名不准登記為由不願核淮上市,引發國內立委強烈不滿,認為對岸將政治動機涉入單純的商業審查。  不過即使地名不得註冊,但法律之外不外乎人情。智財局說,原本金門高粱登陸時也被大陸商標局打了回票,拒絕的理由同樣是地名不可做為商標。但正當台灣菸酒公司的代表準備打道回府時,大陸商標局一位曾造訪金門,領受過金門高粱滋味的高層突然願意替金門高粱說項,認為金門高粱確實把地名與產品形象、品質緊密聯結在一起,因此決定讓金門高粱破例與青島啤酒一樣,成為在大陸少數可以使用地名為商標的特殊產品,這段因酒結緣的插曲,就此成為兩岸商標爭奪戰中難得一見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