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電子報) 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條例委員會案件統計,人員傷亡部分,台灣本島申請案件中,高達八成五已獲得補償,但外島金門地區補償案件,卻只有三成獲准。 金門選區的立委吳成典認為,早期金門因在戒嚴狀態下,保留證據不易,舉證困難,加上補償審議委員會,幾乎由國防部主導,真正金門代表只有一人,國防部簡直是「球員兼裁判」,金門人早期為國家效力,沒有說「不」的權利,但現在所受的待遇,只能大嘆金門人真是「愚忠」。 吳成典強調,審議委員會小組成員,應該多到戰地走一走,聽聽受難者的心聲;他舉例,四十多年前,后盤山賣煤油事件受害的王老先生,現在只要一提到當年在事件中死亡的妻子及未出生孩子,淚水就不斷往下掉,但是老先生至今沒有獲得合理的賠償,主要是官兵「個人行為」的認定上,害了這些求助無門者。 一群金門戰地土生土長的在地人,他們齊聚一堂,就是想要回「金門人的尊嚴」;從事代書的李台山,手邊就有一百多起,都是被國防部以不符軍事勤務補償條例範圍拒於門外的案件,李台山說,早期金門處於戒嚴時期,只要官兵說了就算,要人就有人、要船就有船、要拆門板當堡壘,也沒有拒絕的權利,但當時的受害者要回過頭向政府討公道時,卻需要一連串的證據,那個烽火漫天、封閉的地方,要保留證據,簡直是難上加難。 吳成典認為,官兵個人行為的處分上,也是賠償認定有差異的主因,雖然補償條例名列五大項,但當初金門戰地廿四小時都處於備戰狀態,阿兵哥隨時隨地都在執勤,且著軍服執勤公務,發生任何事,都與國防部有關,怎麼可歸於「個人行為」? 他們感嘆,金門地區人民處於戰地數十年,夾在兩岸中間,不是受到自己國軍殘害,就是遭到對岸炮火轟擊,但對於補償審查,不僅緩慢,條例嚴苛,他們只想要回金門人的尊嚴,讓這一代知道金門人受的苦難。
戰地枉斷魂 金門人求償無門
- 2004-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