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實施 一歲以下 嬰兒椅應倒放置右前座

  • 2004-01-13
(中時電子報)    靖娟基金會今天提出,根據汽車撞擊測試,1歲以下嬰兒的安全座椅置於前座並倒放是較安全的方式,這點雖然和交通部之前頒布的法令不同,但今天交通部已同意如此採行,未來也會列入宣導重點。   根據交通部的法令,6月1日起,1歲以下或體重未達10公斤的嬰兒乘坐汽車,應放置於車輛後座的嬰兒臥床;而逾1歲至4歲以下且體重在10以上至18公斤以下的兒童,應坐於車輛後座的幼童座椅,每一安全座椅以乘坐1位為限;而逾4歲至12歲以下或體重逾18公斤至36公斤以下的幼童,應坐於車輛後座並使用安全帶,違反者罰駕駛500元。  根據美國官方調查報告,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可有效降低兒童在車禍撞擊後意外傷亡達70%以上,未乘坐安全座椅的嬰幼兒傷害程度是有乘坐安全座椅的8倍。  今年6月1日起將正式實施小汽車附載幼童應使用兒童安全座椅措施,由交通部和靖娟兒童安全基金會等單位推動的兒童安全座椅宣導聯盟今天宣布成立。  靖娟基金會表示,在5月台灣兒童安全日時,聯盟還會推出兒童安全座椅選購手冊,讓民眾了解如何選購、使用及正確觀念;另外也請公益形象佳的謝震武律師當代言人,並從即日起至2月15日招募100個「種子家庭」,贈送兒童安全座椅1張,以透過種子家庭的使用經驗,作為未來宣導的教材。  由於今天成立的聯盟包含了交通部、醫院、基金會、汽車安全協會、車輛測試中心和安全座椅廠商、便利商店,因此有5家廠商從明天起將以優惠價格推出安全座椅,以配合宣導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