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升官等應試科目 中國兩字修正為本國

  • 2004-02-13
 ︵中央社記者黃文宗台北十二日電︶考試院通過修正公務人員簡任、薦任升官等的文教行政、博物館管理、史料編纂等三科別及委任升等考試的僑務行政、文化行政等兩科別的應試科目,名稱有﹁中國﹂兩字者,修正為﹁本國﹂;名稱有﹁中西﹂兩字者,修正為﹁世界﹂。
 考試院院會今天通過修正﹁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簡任升官等考試類科及應試科目表﹂、﹁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薦任升官等考試類科及應試科目表﹂及﹁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委任升等考試類科及應試科目表﹂。
 考試院說,配合九十二年七月新修正發布的命題規則規定,同時將公務人員簡任升官等、薦任升官等、委任升等考試應試科目國文題型修正為﹁作文、公文與測驗﹂或﹁作文與測驗﹂,使考試命題更具彈性。93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