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合新聞網 )【記者張麗君/報導】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昨天召開委員會議,通過多項「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子法和相關規定,決定擴大「小三通」規模,放寬大陸福建以外地區台商得經金馬中轉兩岸,並將澎湖的大陸配偶納入得由金馬入出大陸地區的適用範圍,設籍金馬6個月者之金馬入出境證效期由1年改為3年。另外,台灣人民前往大陸居住逾4年致轉換身分為大陸地區人民,若其在台灣原設有戶籍,且未在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得申請回復台灣地區人民身分。
陸委會表示,委員會通過的相關法令將報行政院核定後,自3月1日起正式實施。
因應兩岸條例於去年10月29日修正公布,陸委會委員會議昨天討論通過本會所擬「試辦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就「小三通」作成之重要政策調整,相關措施包括:規劃開辦「小三通」旅客行李直掛業務;台灣地區民眾經申請許可由金門、馬祖入出大陸地區者,查驗證件將調整以護照代替金馬入出境證。
在適度開放人員中轉方面,則包括放寬大陸福建以外地區臺商得經金馬中轉兩岸;放寬榮民出生地(或籍貫)為大陸福建省,放寬調整得經金馬往返兩岸,其台灣榮眷亦可隨行;放寬從事與試辦通航業務有關航運、商貿活動(包括驗貨、採購、銷售及售後服務、洽簽合約、參加商展等)等之企業負責人,得申請專案許可經金馬入出大陸地區;並對台灣地區人民因天災、重病或其它特殊事故的緊急返台需求,得專案申請許可由大陸地區經金馬接返台灣。
小三通擴大 大陸台商全適用
- 2004-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