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攝影器材 禁止攜入投票所

  • 2004-03-20
  (大成報)【記者 黃筱筠/報導】 選民要注意!320總統投票日,除了要帶身份證和投票通知單外,中選會提醒選民,不要帶手機、通訊器材及任何攝影器材,只要有不當行為會視實際情況作出懲處。
 320大家投票去,不過這次中選會多了一項規定,選民不得攜帶通訊器材或是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一但被選務人員發現將會視實際影響選務情況作出處罰。中選會表示,投票當天各個投開票所的外面將會貼上「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或是攝影器材」等字眼,而選務人員也會在選民確認投票身分時給於提醒,如果選民有攜帶通訊或是攝影器材,選務人員將代為保管。

 所以提醒選民,投票當天除了要帶身份證和投票通知外,在進入投票所時檢查一下是否無意間攜帶了不該帶的東西,以免影響投票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