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電子報)李宗祐/台北報導 一般人認為每年四月五日是清明節,但今年的清明節是四月四日。中央氣象局(新聞、網站)天文站解釋,清明節是依傳統廿四節氣中的「清明」當日為準,因今年是閏年,二月多了一天,節氣「清明」在陽曆上的日期因此提早一天。
天文站指出,曆法上廿四節氣的時刻是依地球繞太陽公轉軌道的位置訂定,從春分點開始,每公轉十五度為一個節氣。地球繞行太陽一周共有廿四個節氣、約三百六十五又○.二四二二天,因此同一節氣每年間隔時間約三百六十五天又五個多小時。
以現行陽曆以三百六十五天為一年,所以陽曆年中,同個節氣在隔年出現的時間,就會晚五個多小時。
氣象局舉例,前年(民國九十一年)「清明」出現的時間是四月五日上午七時十八分,去年清明則出現在四月五日十二時五十二分。因今年是閏年,二月有廿九天,因此「清明」出現在四月四日。
閏年 今年清明 四月四日
- 2004-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