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屋未報繳簽證費 北市罰6-30萬

  • 2004-04-07
 (民視 )台北市政府規定民眾在整修房子,例如換水管、貼壁紙之前要申報繳簽證費,否則要被罰款6至30萬元。不過,台北市政府4月6日下午做出回應,強調室內裝修不必簽證,所繳的3000元是建築師的車馬費。
 家住大直的林先生前一陣子家裡換壁紙,卻有人拿著一只公文到工地要他付申請裝修的證費,否則要重罰林先生。剛開始林先生以為遇上詐財集團,結果後來發現真是台北市政府的新規定,理由是依據建築法怕裝修破壞公共安全,所以計畫裝修屋子的屋主要先提出申請,還要繳勘驗費用。

 台北市政府工務局下午表示,室內裝修地毯,壁紙等不必申請簽證,並嚴正駁斥台聯立委陳建銘曲解公告內容。台北市政府工務局還表示,立委斷章取義惡意誤導社會視聽,工務局不了解為何有這麼大的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