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漿及液晶電視明年一月起列入商檢

  • 2004-04-09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八日電)電漿及液晶電視漸流行,但產品上市前卻不須檢驗,消基會(新聞、網站)昨天召開記者會,要求主管機關重視,行政院消保會今天回應指出,今年初就已請經濟部標檢局改善,預定明年一月起,列入商品檢驗。
 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表示,在泰瑞家電爆發販售黑心電視機時,消保會今年二月二十日,發動全國消保官會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同步在二十五個縣市,針對大賣場及傳統電器行進行「商品檢驗標識」的聯合稽查。

 根據消保會稽查結果,音響應檢驗,但已相當普遍的DVD音響反而不用檢驗,一般電視也應檢驗,但漸成流行趨勢的電漿及液晶電視反而不用檢驗、一般容量的電冰箱應施檢,但超大容量的電冰箱反而不用施檢,與消費者的期待有落差。

 消保會在得知稽查結果後就決議,請標檢局加快應檢驗產品的檢討速度,消保會說,目前已完成包括電漿及晶等電子產品的相關檢驗草案,正辦理兩個月的國內預告及WTO通知,預定從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將電漿及液晶電視列入應檢驗項目。93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