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民宿452家 官方網站「全都錄」

  • 2004-04-13
 陳如嬌/台北報導 國內旅遊風氣盛行,民宿也漸受到民眾歡迎。交通部觀光局指出,目前全國合法登記民宿有四百五十二家,但未經合法申請的民宿有上千家。觀光局將在四、五月間要求各縣市加強取締,也呼籲民眾,為了自身權益,最好選擇合法登記的民宿住宿。相關資訊可上觀光局網站查詢。
 觀光局表示,發展觀光條例事件裁罰標準預定三月底發布,著在四、五月份會要求縣市政府取締非法、嚴重影響公共安全或假藉民宿名義經營旅館業務的業者,得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且禁止繼續經營,以保障旅客住宿安全。

 觀光局指出,民國九十年底民宿管理辦法發布後,有意經營民宿者必須依法申請。截至四月五日止,全國合法民宿已有四百五十二家,佔全國民宿總量約三分之一。由於民宿在台灣方興未艾,每個月平均約有三十家新民宿出現,目前仍有上千家民宿未提出申請,完成登記。

 現有合法登記的四百多家民宿中,以花蓮縣最多,共一百一十二家;南投縣有九十七家排名第二;宜蘭縣有七十一家、苗栗縣四十六家、台東縣三十四家、雲林縣十八家、台南縣十五家、高雄縣十一家、嘉義縣九家、屏東縣八家、新竹縣七家、澎湖縣六家、台中縣五家、桃園縣四家、台北縣三 家、彰化縣、連江縣各二家。

 所有合法民宿資訊可在觀光局網站查詢到(taiwan.net.)。民眾也可從民宿現場有無懸掛專用標識,辨識是否為合法登記的民宿。

 觀光局表示,合法民宿的建築物及消防設備都須通過當地縣(市)政府建管、消防主管單位查驗,且投有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客房定價也向當地縣(市)政府報備。民眾選擇合法民宿住宿,除住宿安全有保障,可避免被任意哄抬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