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同意陳呂參加選舉無效之訴,定6月1號再開庭

  • 2004-05-26
 (中廣新聞網)由連戰(新聞、網站)、宋楚瑜提出的選舉無效之訴,高院合議庭在今天同意陳水扁(新聞、網站)、呂秀蓮(新聞、網站)以法律上利害關係的第三人身份,參加訴訟,同時也訂在6月1號下午再度開庭審理此案。
 這起以中選會為被告的選舉無效之訴在第一次開庭時,除了原告、被告雙方到庭之外,陳、呂方面的委任律師也到場表示要參加訴訟,雖然國親陣營向高院具狀聲請駁回陳呂參與選舉無效之訴,不過,高院審理後認為,選舉無效訴訟的結果關係到是否要重新選舉,而陳、呂是這次總統、副總統當選人,因此,就法律層面上來看,陳、呂兩人和這起選舉無效之訴有利害關係,所以,高院決定讓陳、呂參加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