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 記者仝澤蓉/台北報導】 勞工退休金條例修正案昨經立院初審通過,預計今年可以完成立法,勞工最快在95年就要面臨新舊制度的選擇,由於勞工只要不換工作,選擇新制原有的退休金條件依然可保留,因此除非馬上可以退休的勞工,選擇舊制比較有利之外,其餘勞工以選擇新制比較有保障。
新制度實施之後,已在職場工作勞工必須在5年之內選擇適用新制或是舊制,如果不選擇,將會繼續適用舊制。到底該選新制或是舊制?勞委會官員建議,勞工必須以年資做為最主要的衡量依據。
假設A勞工20歲開始投入職場,實施新制時已經工作30年,年齡50歲,選擇新制對他最有利益。原因是如果A勞工選擇舊制,即使做到65歲退休,還是只能領到勞基法最高45個月的退休金,但如果選擇新制,只要不換公司,舊制退休金仍保留還可繼續累積新制退休金。以A勞工的狀況來看,只要他選擇新制,不但可以領到舊制45個月的薪水,還可以再領新制15年累積下來所提存的退休金。
B勞工在目前這家公司工作10年,新制實施當年35歲,選擇新制比較有保障,因為假設B在這家公司繼續工作到60歲,選擇新制除了前面10年20個月的舊制退休金之外,還可以拿到新制實施之後提存25年的退休金。如果B選擇舊制,萬一在新制實施後10年換了公司,原本20年年資全部泡湯,35個月退休金拿不到,到了新公司只工作了10年就退休,也只有提存10年退休金而已。
勞委會官員表示,舊制度退休金條件比較優厚,但是勞工必須堅持在同一家公司做到退休,才能拿到退休金,條件比較嚴苛。快要退休的人,可以在5年選擇期限快到的時候,再選擇新制以便多累積舊制年資。
勞退新舊制孰優? 可以年資長短選擇
- 2004-05-29